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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第16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8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一、整改任务

任务16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目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省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各涉农区县(市)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到2023年年底全市新增完成16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完成2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4年,全市新增完成20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28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5年,全市新增完成30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3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开展省级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项目清单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制定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考核评分和通报。

4.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1年年底前,组织各涉农区县(市)摸清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梳理补短板建设任务总量,结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根据设施服务年限,列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逐年补齐短板;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年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2025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5.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组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整改工作组,定期督查,实时调度,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管理,到2023年年底,85%以上行政村实施垃圾分类,到2025年年底达到95%以上。加强现有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管理,全面规范填埋堆体包封覆盖,加大场区消杀除臭力度。

6.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到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法库县财政局按照沈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进行了梳理,均按照工程进度及支付节点完成资金支付工作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共涉及我县70个,其中2021年需完成41个,2022年需完成29个。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70个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全部完成,完成率100%。2021年至2025年,累计完成186个美丽宜居村创建工作;同时我县先后出台《法库县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方案》《法库县农村环境标准化管理指南》《法库县2025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实施方案》等年度环境整治方案,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提升,每年按照时间节点阶段性开展“春季清洁行动”“夏日攻坚行动”“秋季提升行动”“冬春季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攻坚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果,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乡镇(街道)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共涉及我县48个,其中2021年需完成6个,2022年需完成20个,2023年需完成23个。2021年9月至20231248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部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整改要求。我县无黑臭水体。

3.开展省级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按照《沈阳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办法(试行)》和《沈阳市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法库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现场检查。2021-2025年未发生上级部门通报相关问题。

4.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是完善人员车辆设施配备全县17个乡镇、2个街道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池、箱、桶)4629个,配备17台8吨生活垃圾压缩收运车,1台15吨翻斗式垃圾转运车,4台22立生活垃圾压缩转运车,司机22名,装卸工34名。二是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覆盖全县共有4座生活垃圾中转站(分别位于依牛堡子镇、秀水河子镇、龙山街道和双台子乡)。生活垃圾中转站,每座配备22立压缩转运箱3个、转运车1台、铲车1台、工作人员2人、司机1人。三是完善生活垃圾转运工作。打破乡镇界线,依据就近、方便的原则,明确划分每台生活垃圾收运行车收运路线,逐村、逐点位收集生活垃圾,就近运至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送至康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根据农村生活垃圾季节性增加特点,科学调配收运车辆,增加收运频次,延长作业时间,及时收集转运生活垃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不积存。每天转运生活垃圾约80余吨康平生活垃圾焚烧厂(康平薪基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并台账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2025年底前,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且稳定运行。

5.强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定期督查,实时调度,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全过程管理,2025年年底垃圾分类目标基本实现。我县2座填埋场秀水河子垃圾场法库县垃圾场)均已停用,以喷洒消毒液、附膜等方式,实施填埋堆体包封覆盖和消杀。2021年以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垃圾渗沥液常态化处理,累计处理量10万余吨。推进陈腐垃圾资源化利用。依托陈腐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将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挖出,分类分拣,有用的进行回收利用,其余转运至康平生活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消除潜在环境风险。

6.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22年年底前,我县完成20个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工作;2025年年底前,我县全面完成保护区环境整治任务,一级保护区30米范围内无重大环境风险隐患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482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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