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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第17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08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一、整改任务

任务17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任务。

二、整改目标

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主要指标达到国家“十四五”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做好田间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加快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化学农药替代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植保机械,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按省统一工作部署,每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工作、依托项目实施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年度工作任务。

2.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编制《沈阳市“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9月底前完成并公开发布。沈北新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编制本地区“十四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年年底前完成并公开发布。按省统一工作部署,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调度、督促工作。2022年年底前,“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基本建成投运

3.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科学引导适度规模养殖。加强禁(限)养区管理,全面排查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列出清单,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关闭或搬迁,逐步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对全市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抽查,每年完成比例不低于20%,未达到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不得享有补贴政策。

4.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到2025年年底,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5%以上;规模以下养殖场户要根据粪便污水产生量,鼓励逐步建设适宜的贮粪场、污水贮存池(暂存池),自行堆肥还田或委托处理、集中收集处理,进一步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1年至2024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6%、77%、78%、79%以上;到2025年年底,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0%以上;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规定,推进实施规模养殖场粪肥利用台账制度,明确粪污去向,确保有效还田;培育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总结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技术模式。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深入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一是做好田间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加快肥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2021年,开展取土化验,采集土壤样品200个。2021年完成田间试验10个、2022年完成田间试验12个、2023年完成田间试验7个、2024年完成田间试验8个、2025年完成田间试验8个。2022年在依牛堡镇贺尔海村、四家子村、依牛堡村遴选建立1万亩化肥减量增效“三新”升级示范区(其中水田9千亩,蔬菜1千亩)。二是推进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广化学农药替代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效植保机械,提升科学安全用药水平。2021年40万亩、2022年40万亩、2023年50万亩、2024年50万亩、2025年6万亩玉米田推广了赤眼蜂防治玉米螟方式的化学农药替代技术;2021年0.8万、2022年0.7万亩、2023年1万亩、2024年1万亩、2025年0.6万亩水稻田推广了安装二化螟性诱捕器方式的化学农药替代技术,两种绿色防控方式防治效果明显,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23-2025年对19个乡镇街道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3次;宣传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对19个乡镇推广了高效植保机械,截止2025年末全县植保无人机保有量112台,安全用药水平提高了30%。

2.2021年9月27日,启动《法库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2022年1月《法库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印发。2022年11月底法库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粪污处理中心及和平乡粪污收集中心、三面船镇粪污收集中心、包家屯镇粪污收集中心建成投运年产24万吨有机肥。整县推进项目2023年有机肥生产量为5.54万吨,2024年有机肥生产量为16.24万吨,2025年有机肥生产量为13.75万吨。

3.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科学引导适度规模养殖。法库县于20259月印发了《法库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法库县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场,科学引导适度规模养殖。全面排查禁(限)养区内养殖场户,列出清单,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实施关闭或搬迁,逐步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2017年以来,关闭了禁养区内3家规模养殖场,即:天罡牧业养殖场(丁家房镇湾柳街村)、农博养殖场(法库镇蛇山沟村)、法库县八虎山养牛专业合作社(四家子乡四家子村)。对全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抽查,每年完成比例不低于20%,未达到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的养殖场,不享有补贴政策。

4.严格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加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2021年5月27日,根据沈阳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沈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沈阳市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环境责任告知书》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规模养殖场做到一场一份,送达到场,规模以下养殖户在村屯内进行公示,做到养殖场户宣传到位全覆盖,明确了养殖场户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污染防治方面的主体责任。截至202512月31日,我县共有规模养殖场户137家,粪污处理配套设施配套率为100%且实行台账化管理2024年度,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直联直报系统统计,我县资源化利用率81.07%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

受理部门: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4848251

邮寄地址:沈阳市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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