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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工作】法库县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7-13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升工作实效,组织县电视台利用《法库新闻》栏目,县气象局利用农村气象广播连续一个月每日上下午两次,对法库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协调推进专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进行循环播放;同时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进行积极转发,并印发宣传单2000份,在各村、组等人员相对集中地点进行张贴;各乡镇、街道出动宣传车走村入巷进行滚动播放,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大棚房”工作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对举报电话进行公开公示,倡导广大农民朋友全力支持、主动参与,既要自己执行落实好规定,又要发挥好群众监督举报作用。

对2018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违规项目102个全面完成排查,都已全部拆除整改完毕,并已经复耕生产,暂未发现“死灰复燃”及新增“大棚房”问题。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和农业农村局负责设施农业用地日常管理,对不按规定兴建设施农业和使用土地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将责任进行细化到村到组到人,逐个入园入棚现场核查、清查,全面彻底排查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各乡镇(街道)切实承担本地区“回头看”工作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督导,落实“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的工作要求,对上报数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加强人员的合理调配,对村级上报情况进行逐村核查,确保做到无漏排漏报。对清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边查边改。

法库县制定了《法库县2021年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惠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的通知》(辽财基【2014】443号)要求,对符合“一卡通”发放条件的,通过涉农补助“一卡通”发放到补助对象账户;对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项目实施的补助资金通过转账的方式拨付。对新建连片10(含)-50亩、50(含)-100亩、100(含)-200亩、200亩(含)以上的温室小区给予补助,每亩切块标准分别为:1.5万元、2.1万元、2.5万元和3万元;对老旧温室改造给予补助,每亩切块标准为1万元。对新建连片10(含)-100亩、100(含)-200亩、200亩(含)以上的冷棚小区给予补助,每亩切块标准分别为:0.5万元、0.6万元和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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