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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秀水河子镇人民政府向法库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关于确定法库县秀水河子镇秀水河子村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根据《申请》所诉,法库县秀水河子镇秀水河子村于1979年建住宅12户,建成至今未完善该地块土地使用手续,经实地测量,该地块实际占地面积为1.4581公顷。根据《确定土地所属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拟确定该地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4581公顷,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为法库县秀水河子镇秀水河子村。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土地确权的相关规定,请示县人民政府确定该地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4—87116966
法库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