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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
沈阳辽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概况
发布日期:2022-12-29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沈阳辽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11日,股东为法库县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建设投资管理与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市政建设工程、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新农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安置房建设;棚户区及旧城改造;污水处理运营及管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劳务服务;劳务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办公用品、一般劳保用品、建筑材料、电脑耗材、计算机软硬件、五金电料、日用百货、水暖管件、厨房设备、体育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维修。公司名下无土地、房屋资产。现有员工26人。公司主要职能是推行管委会+公司的市场化体制改革,帮助园区推进招商引资、经济发展、投资促进及服务等工作。


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增强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法治国企建设,保障所出资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国资地法法规〔2017〕8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所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三条 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关于法治国企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四条 促进党委(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本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第五条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第六条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党委(党组)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律意见,加强对党委(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第七条 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第八条 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向重要权属企业延伸;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第九条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强化企业领导人员作为“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推动企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第十条 董事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推动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明确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并将落实总法律顾问制度等依法治企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二)促进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三)组织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加强指导督促,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四)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纳入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五)带头依法依规决策,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律意见。


(六)推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会聘任的相关规定,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促进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总经理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推动,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依法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


(三)督促经理层其他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


(四)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作用,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


(五)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并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六)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努力打造法治文化。


第十二条 所出资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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