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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发布日期:2022-02-14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姓    名:高忠英

职    务: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法库县体育局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法库县体育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C区4楼

办公电话:024-87128097

姓    名:任大远

职    务: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正科级)

工作分工:负责办公室、审批、安全、信访、群团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C区4楼 

办公电话:024-87128097

工作职能:

    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体育局)是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产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体育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开展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品牌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体育领域的交流活动。

(五)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全县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七)推进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重点文化设施以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八)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统计与发布工作。

(九)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一)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审批和监管、县域内大型基本建设地下文物勘探审批,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

(十二)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十三)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内文化、体育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开展群众、社会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开展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法库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共设立文物旅游办公室、文化体育科两个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法库县综合服务中心A区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7:00

办公电话:024-62719918

办事流程:

文旅广电局流程图(许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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