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于福军 职 务:党委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E区402 办公电话:024-87125995 | |
姓 名:杭彦龙 职 务: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党务、工会、宣传培训等工作,分管局党务人事办公室、宣传培训科。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E区433 办公电话:024-87157299 | |
姓 名:倪少斌 职 务:党委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后勤、审批等工作,分管局行政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科。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E区433 办公电话:024-87157299 | |
姓 名:李大宇 职 务:党委成员、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消防救援工作,分管县消防救援大队。 办公地址:经济开发区 办公电话:024-87100119 | |
姓 名:马中树 职 务:党委成员、副科职级干部 工作分工:负责事故调查、非煤矿山和法规等工作,分管局执法监察二大队、法规与事故调查科。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E区404 办公电话:024-87102011 | |
姓 名:陶建泉 职 务:党委成员、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冶金、涉氨制冷、工贸企业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局执法监察一大队、执法监察三大队。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E区432 办公电话:024-87012340 | |
姓 名:万东 职 务:党委成员、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应急保障、指挥中心、防汛抗旱等工作,分管局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应急指挥中心、防汛抗旱科、应急保障科。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E区432 办公电话:024-87012340 | |
姓 名:黄凯 职 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和组织执法监察等工作,分管局综合科、执法监察四大队。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E区432 办公电话:024-87012340 |
工作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县域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门规程、标准。
(三)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县域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法库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县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工会和纪检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编制、人事、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督查督办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安全生产科。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承担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受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负责对举报投诉、上报、移送或上级交办的非法、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门规程、标准;承担安全生产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域内铁路无人看守道口(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地方铁路的无人看守道口除外)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统筹组织协调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在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核。承担非煤矿山监督管理工作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应急指挥与保障科。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协调森林、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法库县综合服务中心E区4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
办公电话:024-8710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