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刘东伟 职 务: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C区3楼 办公电话:024-87119266 | |
姓 名:杨勇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管理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人事、编制、老干部、工会、绩效考核、财务审计、机关后勤、种植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补贴、防汛抗旱、农业保险等工作。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C区3楼 办公电话:024-87122464 | |
姓 名:刘福生 职 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管理县委农办工作,负责美丽乡村建设、三美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等工作。 办公地址:综合服务中心C区3楼 办公电话:024-87119833 |
部门职责:
(一)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
(二)突出乡村振兴工作职责(乡村振兴局),加强对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推动和监督检查,有效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
(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巩固脱贫成果的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协调、指导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巩固脱贫成果计划。
(四)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六)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确保城市安全生产稳定进行。
(十二)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援外项目。
(十六)负责法库县耕地上果树管理,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4. 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九)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文书、档案、会务、机要、印信、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等;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承担局属场站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等工作;负责系统信访维稳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领导班子考核、人事考核、党政绩效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关工会、扫黑除恶、农业系统劳动模范和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系统财务,监督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牵头组织开展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农业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起草全县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防汛抗旱等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划协调发展;参与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对外来有害生物监控统计;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负责耕地内果树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种植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业经济指标统计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组织农业经贸等大型活动;负责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拟订全县创汇农业发展规划,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承办有关农业方面涉外事务;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农村电子商务有关工作;承担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负责参与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负责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牵头组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河长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绿色、有机及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认证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法规安全办公室(营商办)。承担农业农村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审核、执法培训、普法宣传等工作;拟订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大厅日常管理;牵头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营商环境建设、万人进万企等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农村宅基地相关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经营和管理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六)畜牧与渔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协调、指导、推进等工作;承担畜牧业经济指标任务;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三次产业融合与产业对外合作;负责推动“互联网+”现代畜牧业和旅游畜牧业发展,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指导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拟订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应急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畜禽养殖业保险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政策、规划;负责指导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和科普宣传;承担全县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监督实施动物卫生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防治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实施全县兽药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及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负责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监管;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七)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市农机补贴政策,提出农业机械化装备技术和发展要求;指导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负责组织农机更新报废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机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负责组织推广农机先进作业技术的指标任务;承担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农村改厕工作推进、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八)农业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系统内开展政府采购、公开招投标有关工作;负责调度全县涉农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九)县委农办秘书室。承担中共法库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负责全县农业农村经济的综合协调,牵头负责系统文字综合工作;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
办公地址:法库县综合服务中心B、C区3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
办公电话:024-8712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