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8号)精神,现将中共法库县委近期拟任县管干部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自遵,女,汉族,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现任法库县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拟任法库县纪委监委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 爽,女,汉族,1987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现任法库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文行科科长,拟任县直部门副职,试用期一年。
牛 星,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学位,现任法库县纪委监委一级主任科员,拟任法库县纪委监委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石 钢,男,蒙古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科级),拟任法库县纪委常委。
曲致瑶,女,汉族,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学位,现任法库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下派双台子乡七家子村第一书记,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艳春,女,汉族,1977年4月出生,无党派人士,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文艺部主任,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许 壮,男,汉族,197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外宣招商和机场飞行管理局局长,拟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副主任。
那光宇,男,满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教育研究中心(法库县教师进修学校、法库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县扶贫办挂职干部,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李 营,女,汉族,197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依牛堡子镇三级主任科员,拟任乡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巍,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法库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殡葬管理所所长,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李宝权,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法库县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法库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副主任,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党组副书记。
杨志华,男,汉族,198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现任法库县委巡察组四级主任科员,拟任法库县委巡察组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杨晓东,男,回族,197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党办主任,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何 平,男,锡伯族,198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纪委监委一级科员,拟任街道纪工委书记兼监察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 柏,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党组成员、农业综合管理与行政执法部部长,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张 壮,男,汉族,198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现任法库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拟任法库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少佰,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副科级),拟任法库县监委委员。
张国军,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白鹤幼儿园园长,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张家利,女,汉族,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财政税源项目服务局副局长,拟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管委会党群工作部部长。
陈更新,男,汉族,199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现任法库县叶茂台镇四级主任科员,拟任街道纪工委书记兼监察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金峰,男,汉族,198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法库县综合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科科长、下派秀水河子镇王树行村第一书记,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夏 青,男,汉族,197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包家屯镇副镇长,拟任辽宁法库经济开发区(沈阳法库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
徐洪斌,男,汉族,197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委党校(法库县行政学校、法库县党史研究室)工作人员、县扶贫办挂职干部,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黄 凯,男,汉族,197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法库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法库县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房产管理处负责人,拟任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1年3月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中共法库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12380(2-13)
通信地址:中共法库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邮编:110400)
中共法库县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