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办发〔2019〕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产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法库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法库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