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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2年12月16日),涉及我县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法库县秀水河镇宁浩海鲜行经营的虾耙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2-10-11,不合格项目:经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秀水河所对法库县秀水河镇宁浩海鲜行实施现场检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开展不合格分析排查,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并复查,加强跟踪抽检监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