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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2023.02期)
发布日期:2023-02-06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2023年2月6日1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沈阳馨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白酒、玉米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生产的玉米白酒日期2022-05-17生产的高粱白酒日期:2022-05-27,规格型号:酒精度  53%vol,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抽样检验,甲醇项目不符合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891.55元,罚款8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沈阳馨海酒业有限公司在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进行原因排查、原因是由于在蒸馏过程中酒尾接的过多造成甲醇超标。已经采取整改措施,监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

法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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