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
繁體轉換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法库县民政局关于对部分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公告(2023.5.5)
发布日期:2023-05-05来源: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行政处罚公告文号:

法民告(2023)1号

处罚名称:

警告

处罚依据及事由:

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之规定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规定

处罚对象:

一、社会团体6家:沈阳市法库县机动车行业服务协、法库县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法库县瓷谷物流商会、法库县羽毛球协会、法库县商会、法库县树莓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7家:沈阳市法库县澳翔赛鸽运动俱乐部、沈阳市法库县墨舞教育培训中心、沈阳市法库县天才密码教育训练中心、沈阳市法库县鑫一格教育培训中心、沈阳市法库县上知教育培训中心、沈阳市法库县旭光教育培训中心、法库县夕阳养老公寓。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5月5日

处罚机关:

法库县民政局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法库县人民政府 承办: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建议使用 1366*768分辨率  辽ICP备2021012785号-1    联系电话    024-62313021
网站标识码:2101240002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21120200027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