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沈阳市法库县人民政府
繁體轉換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政策解读
法政办发〔2019〕25号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库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18-2019年度)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2-27来源:法库县政府

背景依据: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根据《辽宁省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和《辽宁省2019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产业振兴。


主要内容:


1.着力打造高效经济作物强村。以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基础,以减玉米、控水稻、增大豆、稳花生、粮改饲为重点,推进乡村种植业结构调整。结合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建设国家和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调减辽宁西部干旱地冷凉山区等乡村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适度增加辽河流域水稻生产面积,重点培育发展食用菌、中药材、花卉、小浆果、西甜瓜、柞蚕等特色产业,推进低效作物种植村向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强村转变。

2.着力培育设施蔬菜强村。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加强设施蔬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棚室结构升级换代,突出抓好标准化设施蔬菜小区和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集成推广工厂化育苗、水肥一体化和绿色生态物化等先进技术,扩大温室环境调控、智能水肥一体化等信息化技术应用。调整优化设施蔬菜作物和品种结构,强化名特优新蔬菜品种选育、引进与推广。加强设施蔬菜地域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蔬菜产业村。

3.着力建设高质高效果业强村。调整优化项目村水果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果品质量、产量及果农收入。积极推进绿色果业发展,大力应用现代化栽培技术体系、水果标准化生产水平,提高产后加工处理能力。建设精品果园,推进规模化栽培、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推动形成一批果品生产专业村。

4.着力建设畜牧养殖强村。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养殖,统筹考虑项目村种养规模和资源环境承载力,推进以生猪和草食畜牧业为重点的畜牧业结构调整,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保持生猪生产稳定,加快发展扩大优质肉牛肉羊生产,加强奶源基地建设,推进安全高效环保饲料产品使用。结合国家畜牧养殖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标准化养殖等项目,提高现代化养殖占比和装备水平。

5.着力建设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开发强村。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优势,积极调整优化品种结构和产品结构,突出特色和优势,大力发展以红松果材兼用林、板栗、榛子、优质核桃、大枣、仁用杏等特色经济林基地,以林下参、刺五加、玉竹、苦参等为主的森林中药材基地,以刺龙芽、大叶芹等为主的林地山野菜基地。加强名特优新品种和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应用,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培育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发展,打造品牌,引导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区位优势突出的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开发专业村。

6.着力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强村。立足乡(镇、街道)优势特色产业(产品),结合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延长粮油、畜禽产品、果蔬、水产品、林特产品和现代种业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积极推进仓储、物流、电商等产业发展。充分挖掘乡村的生态和文化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推进农业与文化、信息、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开发现代农业庄园、田园综合体等休闲农业项目。规范壮大产业生产经营市场主体,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支持建设一批乡土经济活跃、乡村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强镇,树立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农村产业融合示范样板。

7.创新农民利益联结共享机制。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创新,完善产业发展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调动农民特别是广大小农户参与发展乡土经济、乡村产业的积极性,构建联结紧密、利益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培育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扶持政策,探索典型模式,合理分享农村产业发展政策红利,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发展目标:


1. 精品果园。园貌整齐,采用现代省力化栽培技术,排灌设施设备齐全,有机肥占全年施肥量不断提高,有条件的地方实现水肥一体化。矮化或半矮化果园宽行密植100亩以上,普通种植300亩以上,品质提升园亩产2500公斤以上,优质果率达到80%以上。

2. 设施蔬菜小区。建设小区面积不低于100亩的日光温室或冷棚小区。小区统一设计施工,重点推广第三代节能日光温室和高标准钢骨架冷棚,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套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采后处理、冷链等设施设备,提高产品附加值。

3. 高效经济作物。调减冷凉山区玉米种植,扶持发展中草药、花卉等高效作物,面积达到500亩(投资强度大的可适当减少),排水、灌溉设施齐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4. 标准化养殖小区。建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规范、防疫健全的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投资规模不低于100万元。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5. 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开发基地。相对集中连片,建设面积100亩以上,加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名特优品种栽植和丰产栽培管理技术应用,推广绿色、有机栽培管理技术和模式,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生产,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6. 产业融合发展村。应具有以下标准之一:具有集旅游、餐饮、住宿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休闲综合体1个以上,年客流量达3000人次以上;具有省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本地农产品资源,带动农民创业、就业;物流、电商等网络健全,农产品初步实现网络营销。


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为全县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村级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和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与省农村综合改革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奖代补资金扶持的薄弱村(主要是空壳村)重复安排。

支持具备以下条件的行政村:

组织领导能力较强。村“两委”班子健全,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作风民主,廉洁为民,口碑好,威信高,村级组织带动村民致富能力强,农民群众有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强烈愿望。

具备产业发展基础。选择的行政村为区域中心村或重点村。发展功能定位清晰,村域面积、人口规模、自然资源适当,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业特色产业,对周边乡村具有辐射带动功能。

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有序推进,村集体家底基本清晰,建立与农民利益紧密联结机制,扩大农民受益范围。

补助标准:

2018年全县支持8个行政村,1036万元资金;2019年按市分配名额执行;每个行政村按照不少于80万元,不高于20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村具体补助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结合行政村农业产业项目资金需求确定。


文件链接: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库县乡村振兴产业...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法库县人民政府 承办:法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库县融媒体中心
建议使用 1366*768分辨率  辽ICP备2021012785号-1    联系电话    024-62313021
网站标识码:2101240002 辽公网备2101240200014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21120200027
技术支持单位: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