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22〕23号) ,结合我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基础和“十四五”时期发展形势,制定本方案。
方案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得到有效控制,资源化利用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基本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到2035年,全县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显著下降, 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利用处置,减污降碳成效显著,“无废城市”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基本完善。
主要工作任务
推行工业绿色生产,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推进工业绿色转型;推进绿色工厂建设;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降低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
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稳步提升生活垃圾处置能力;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强化全程精细管理,筑牢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底线。
强化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优化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完善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推进小微企业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建设。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推进种养结合,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制度。
构建收集处置网络,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利用处置。
推行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收集处理网络;妥善处置积存建筑垃圾。
激发社会生机活力,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
加强“无废”文化宣传推广;积极推动“无废细胞”建设。
加强四大体系建设,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
加快完善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和执法;构建固体废物智慧监管立体服务系统;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研发及应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体系。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库分局
文件解读人:李帅
解读人办公室电话:024-8712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