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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09-29来源: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卫生部、省、市、县关于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现就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一、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

  1、继续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根据卫生部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和效果明显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卫生计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要加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分类研究、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出台一个,通过制度建设,保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2、继续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中索要、收受患者“红包”的行为。要坚决按照卫生部“九不准”、《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和《辽宁省卫生厅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十条规定》等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坚持实行医患协议书制度,把严禁收受“红包”作为医患双方沟通的重要条款,向患者明示。

  3、整治药品临床促销行为,强化监控检查工作力度。各卫生计生单位要针对药品临床促销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进行管理和监控。要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杜绝不合理用药、开大处方和开贵重药品的行为。对发生收受药品促销费等回扣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辽宁省卫生厅《关于加大整治临床促销等行为工作力度的通知》进行严肃处理。

  4、严禁各种形式的开单提成,严肃查处卫生计生服务中给予或收取各类开单提成的行为。各卫生计生单位要全面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坚决杜绝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中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现象的发生。要切实加大检查的力度,对发现存在开单提成的单位要坚决实行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5、认真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项目,杜绝群众看病中不合理经济负担。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全面清理整顿医疗机构内部自行设置的向患者搭售与医疗无关的用品及其他有偿服务项目。不准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格落实卫生部严禁科室经济承包的相关规定。

  6、继续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各项工作要求,保证药品质量,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由物价部门核准零售价格的规定,保证让利于民政策的实施。

  7、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等过度医疗行为。要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大对诊疗行为合理性的考核和监控,通过对病志的检查来发现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问题。实行医生不当处方在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制度,规范医生诊疗行为,并把对患者检查和治疗的规范性、合理性纳入到医疗质控的管理工作中。

  (四)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断加强和改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1、开展医疗卫生计生行业作风社会调查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服务质量万里行调查工作,要深入社会了解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中医疗质量、护理质量、医德医风、服务态度、收费查询、卫生环境、后勤服务质量和卫生监督监测等综合服务状况,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二是开展卫生计生行业作风社会评议活动,我县卫生计生系统行业作风社会评议要采取问卷调查和召开评议会等方式进行,由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具体实施。上述调查工作结束后,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2、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民心网”、“96123”群众投诉和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各单位要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加大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力度,严格落实“首访负责制”、“民心网”和“96123”,完善群众投诉接待和受理机制,对待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不推拖、不敷衍,不激化矛盾。并对所反应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调查要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3、要继续加强聘请社会监督员工作,使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得到社会的关心、支持、理解和帮助。各单位要聘请有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员,组成社会监督员队伍,要经常组织他们对我县卫生计生系统的行业作风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每年要定期召开2次以上社会监督员座谈会,要经常向社会监督员通报行风建设的具体工作情况,认真听取社会监督员对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及时改进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4、继续完善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奖优惩劣机制。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严格落实医德医风档案和监督执法职业道德档案管理制度。要将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工作纳入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评价工作中,应结合实际采取不同形式的考核评议方式,增强考核评价工作的实效性,要充分发挥职业道德考核评价工作在加强行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考评结果直接与职工的各种利益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把行风建设工作和业务管理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和考核。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分别负责,各职能和业务科室领导具体负责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要对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细化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对由于领导不力发生的行业作风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或出现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的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也要追究职能和业务科室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分管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单位在行风建设工作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对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作风热点问题开展工作,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要认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积极探索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预防和加大治本方面多下功夫,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法库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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