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法库县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法库县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法库县中心医院
建设地点:沈阳市法库县吉祥街道边门街32号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1个,建筑面积约为18218m2;发热门诊1个,建筑面积约为2520m2;消毒供应中心1个,建筑面积约为1680m2;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处理能力约为600t/d。扩建后整个院区功能完善,可满足三级医院建设标准。
现有工程及其环保情况:法库县中心医院始建于1979年,是法库县唯一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院区现状占地约3.7万㎡,建筑面积约2.4万平米,现有包括重症监护病房(ICU)、血透治疗中心在内的临床医技科室30余个。现状污染防治措施如下:污水采用加药消毒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法库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院内各设备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医疗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法库县中心医院
联 系 人:毛玉蕾
电 话:13897947557
单位地址: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宇晨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 楠
电 话:15140012220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大厦16层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反馈公众参与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W6fMv2hFO33f1qqpoKsnA 提取码:yvs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我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将会在评价过程中充分重视公众的意见,为项目科学评价提供公众依据。
法库县中心医院
2020年2月25日